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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说明
发布时间:2023-02-22

目      录

第一部分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概况 

    一、主要职责

    二、单位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

第二部分 2023年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情况说明

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

附件:2023年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表

    一、单位收支预算表

    二、单位收入预算表

    三、单位支出预算表

    四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

   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

   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

    七、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

    八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表

    九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

    十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

    十一、项目支出预算表

    十二、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

第一部分

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概况

    一、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主要职责

    实施高中学历教育,促进基础教育发展。高中学历教育。

    二、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内设9个职能处室,包括教务处、政教处、总务处、寄宿部、办公室、党办、团委、安全办、电教中心。

    我单位为洛阳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无下属单位。

第二部分

2023年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情况说明

    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收入总计4914.82万元,支出总计4914.82万元,与2022年预算相比,收支总计各增加954.86万元,增长24.11%。主要原因:2023年新建教学楼项目续建增加收支。

    二、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收入合计4914.82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0.82万元;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54万元;

    三、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支出合计4914.82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3312.54万元,占67.40%;项目支出1602.28万元,占32.60%。

   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60.82万元。与2022年相比,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949.51万元,增长19.94%,主要原因:2023年新建教学楼项目续建增加收入;         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60.82万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3312.54万元,占69.58%;项目支出1448.28万元,占30.42%。

   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312.54万元。其中:人员经费支出2618.58万元,占79%;公用经费支出371.13万元,占11.20%。

   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   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为5.5万元。2023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0.5万元。

  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
    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预算数与2022年保持一致。

    (二)公务接待费0万元,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,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0万元。

    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.5万元,其中: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.5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0.5万元,主要原因:车况老化,维修增加。

    八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

    (一)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

   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00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万元、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。

    (二)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,从项目产出、项目效益、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,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、实效、质量,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、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。

    (三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,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共有车辆2辆,其中:一般公务用车2辆;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。

    (四)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。

第三部分

名词解释

    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同级财政拨付的资金: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。

    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
    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单位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
    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
    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    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    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,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差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    八、行政(事业)单位机构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附件:2023年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表/ckfinder/userfiles/files/2023年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预算公开com_ctjsoft (9).rar